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
关于进行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
根据国科发基字[2004]277号《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推动科学普及工作、特别是培养青少年的科学意识,本室在继续面向行业科研人员开放的同时,全年向社会开放,其中每年(自2005年起)4、5月份重点面向大、中、小学生开放。活动将采用多种形式。有兴趣者请提前10天联系。
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实验室办公室
联系人:皮新玲
2004-10-12